2019年底“星百联融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案

发布时间:2020-01-01 阅读次数:4982

2019年底,第38865976号“星百联融及图”商标驳回后,申请人巴彦淖尔市震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作出驳回复审申请,代理人深入辨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间的区别,有效论证二者不构成近似的理由,在无使用证据辅助的情况下,仍得到了商标局审查员老师的认可。“星百联融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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