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腾巴依尔第10297435号,“巨信”35类,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8-29 阅读次数:9821

呈送:阿丽腾巴依尔(收)                                                     

 

您申请的第10297435号“”商标被上海巨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截止到2018年10月19日前),向商标局提交2015年05月28日至2018年05月27日期间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将依法撤销该商标在第35类“广告”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因您预留我公司手机号已无法拨通,特此公告。

请您看到公告及时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如您未在指定期限内联系我公司,将视为放弃委托我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答辩。

 

 

见附件

 

顺颂商祺

                 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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